06月
30日
7月新规:1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
6月30日消息,海关总署发布公告,于7月1日起,在北京、天津、南京等地1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(B2B)出口监管试点海关对跨境电商 B2B 出口货物可优先安排查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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